甘特教育管理(廈門)有限公司2024-11-05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這表明考試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零容忍,維護了考試的公平公正,保障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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